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

醫學美容出禍誰之過? - 欠監管之二高能量儀器

DR美容集團發生的醫療美容事故產生了連串不休的爆料、質疑、建議,至政界、醫療界及美容界的爭論。筆者在這範疇上工作十多年,也希望藉此公開發聲,描述這行頭的生態並發表愚見,剛巧某報的外籍記者以為筆者是事件主角,致電診所套料,更激起我的多方面想法。首先,在此為事故中的死者表示哀悼,及仍在康復掙扎的人士及家人致以深切慰問。

  早在1997年筆者開始使用激光儀器時,全港只有六位私家醫生擁有此類設備,其後出現的果酸換膚、磨皮、肉毒桿菌、透明質酸、彩光、射頻,到近期的聚左乳酸,大致上可劃分為「接近傳統美容的外在療法」、「高能量機械式療程」及「皮層注射式療程」,全都有醫學基礎,絕大多數在私家診所或醫院由醫生在諮詢後進行,哪有現在誇大失實、標奇立異,包括靜脈注射的治療項目,在大大小小的美容院裡由「醫學美容顧問」硬銷,再由醫生或身分不明人士員施行?
  十多年前的美容機構只提供一般美容服務,漸漸地,因醫生操作的療程可以得到更快更好的效果,搶走了不少美容院的顧客,醫療和美容的界線開始模糊,市場方向亦是這樣走,即使護膚品牌也開始標榜有醫學根據的成分。現在「醫學美容」這個名稱大行其道,早在2003年筆者曾經出版一本以美容與醫學為題的書籍,當時曾經為怎樣把「Cosmetic Medicine」翻譯想了好一陣,最後以《醫學美容》作為書名,由此推斷,「醫學美容」這詞匯在當時並不流行。
欠監管 美容業野草亂生  這些年來,美容院先是購置各種激光或高能量儀器,由美容師操作,後來索性聘請醫生進行注射式療程。在這個美容業轉型的最早期,大約是1999 年,筆者曾在銅鑼灣某酒店出席一個關於監管激光儀器操作的座談會,席上也有衛生署的官員,在之後數年,不時有聲音在監管問題上發表意見,但十三年過去,卻沒看到甚麼實質監管,其中一大理由是美容業界大力反對,認為會扼殺美容從業員的生存空間,更認為美容師對這些高能量機器的操作並不遜於醫生,為何監管美容師不監管醫生?
  若果政府當時肯開始著手做一些基本的監管措施,有了一個框格,之後順著科技更新,逐漸加入相關指引,令美容業的發展更為健康,便不會造成今天這種野草亂生、商業道德敗壞的局面。
  說到監管層面,人人都說要監管美容院,究竟要監管甚麼?怎樣監管?是否只有監管美容院這麼簡單?筆者分析整個行業,覺得多個環節都有問題值得關注,需要作出適當的指引和監控的

高能量儀器

  高能量儀器如激光機目前並沒有等級制度或任何規管,任何人都可以銷售、購買、擁有和使用。當局是否可以參考X光機,必須領有特別牌照才可購買和使用?
  上文提過政府十多年來也沒有行出半步,醫學界和美容業界常為此爭論,美容業總會會長最近在某電視節目中說許多美容師「打光」 (彩光或激光)比醫生更多更純熟,而某整型外科醫生又坦誠地表示他本人也有灼傷病人的機會,故此美容師更不應使用。說句公道話,醫生在成為醫生,甚至皮膚科或整型外科專科醫生的那一天,也許從未碰過任何激光儀器,因為培訓醫生的過程中並不包括這環節,這也是美容業界不服的地方,憑甚麼醫生有使用激光儀器的牌照?普通市民也應該了解這點而不要被廣告宣傳「醫生主理」的字眼所誤導。
  筆者認為應在「牌照」問題上服眾,無論醫生或美容師通通要考牌,可以分為第一部分,包括皮膚的解剖學及生理學;第二部分高能量儀器的理論筆試;第三部分儀器的實際應用考核,就如考車牌的筆試路試一樣。醫生的培訓合情合理可獲豁免第一部分,而以一個醫生的教育水平,其餘兩部分要通過也不難,但如果有治療師同樣有能力過三關,就應該大方點承認他們的使用資格。
如果落實了高能量儀器和使用者都得領取牌照,這些儀器亦應只售給有牌照的治療師,等同註冊藥物只可售給註冊醫生一樣。

醫學美容的將來

 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希望將醫療和美容分家,將來再沒有醫學美容。事實上醫療和美容在過去十多年來已經很難清楚界定,全球各國的大方向都是這樣,香港怎可能例外?筆者相信沒可能做到,更且今次事件起因根本不是界定醫療和美容的問題。在澳洲,從事醫學美容的醫生團體正尋求法律途徑希望將醫學美容獨立成科,正反意見不一,且看後續發展。
  
 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,香港今時的亂局是以往多年政府部門的後知後覺,少做少錯的政策失誤造成,不是搞出人命根本不會有這麼大的回響,祈望專業人士治港,會懂得怎樣規管專業服務。
 周永就醫生 http://www.drhealthbeauty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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